評審專家什么情形下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0年11月09日 08:39
經采購學院(caigouxy)梳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以下情形評審專家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
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
二、評審專家 未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
三、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四、評審專家未完成評審工作擅自離開評審現場。
五、由于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活動,而評審人員中評審專家以外的其他人員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所以,當評審專家參與本單位的政府采購活動評審時,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
六、在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以下五種違規(guī)行為,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和報銷異地評審差旅費:
1.確定參與評標至評標結束前私自接觸投標人;
2.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說明;
3.違反評標紀律發(fā)表傾向性意見或者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
4.對需要專業(yè)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xié)商評分;
5.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
相關法規(guī)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五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其評審意見無效,不得獲取評審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第六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_定參與評標至評標結束前私自接觸投標人;
?。ǘ┙邮芡稑巳颂岢龅呐c投標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說明,本辦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ㄈ┻`反評標紀律發(fā)表傾向性意見或者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
(四)對需要專業(yè)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xié)商評分;
(五)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
?。┯涗?、復制或者帶走任何評標資料;
?。ㄆ撸┢渌蛔袷卦u標紀律的行為。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第一至五項行為之一的,其評審意見無效,并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和報銷異地評審差旅費。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
第二十六條 評審專家未完成評審工作擅自離開評審現場,或者在評審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不得獲取勞務報酬和報銷異地評審差旅費。評審專家以外的其他人員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
作者:趙志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