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皋蘭縣:一個項目兩家供應商被列入不良名單,為啥?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1年03月04日 08:41
從甘肅省政府采購網獲悉,皋蘭縣財政局日前發(fā)布了兩則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中共皋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問題線索移送函》(皋紀函〔2020〕84號)及所附涉嫌違法具體問題和相關證據材料,皋蘭縣財政局對甘肅康源健康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及甘肅樂之家養(yǎng)老養(yǎng)生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在“皋蘭縣民政局皋蘭縣居家和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號:皋政采〔2018〕GKZB 24號)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違法行為,經依法調查,縣紀委移送問題線索中“二包中標的2家評估機構涉嫌圍標”的情形,經查,中標供應商甘肅康源健康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和甘肅樂之家養(yǎng)老養(yǎng)生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投標文件中沒有資料證明兩家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關系,兩家公司提供的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采購人皋蘭縣民政局與代理機構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皋蘭分中心對兩家公司的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從該項目投標文件中無法確定兩家機構存在關聯(lián)關系,資格審查過程符合相關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甘肅康源健康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與甘肅樂之家養(yǎng)老養(yǎng)生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之間未發(fā)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惡意串通的情形。
但甘肅康源健康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和甘肅樂之家養(yǎng)老養(yǎng)生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在投標過程中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相關規(guī)定,皋蘭縣財政局決定對兩家公司作出處以2019、2020年實際支付金額及2021年項目運行測算支付金額(本項目第二包2019、2020年實際支付金額及2021年項目運行測算支付金額133.4萬元)千分之五共計人民幣3335元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決定。
另外,蘭州新區(qū)財政局日前也發(fā)布了一則蘭州新區(qū)政府采購監(jiān)督檢查處理決定公告。公告顯示,蘭州橙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參加《蘭州新區(qū)西岔綜合門診部醫(yī)療、辦公及信息化設備采購》項目(第一包)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明確所投設備均為“無偏差”,但在中標后又以“部分設備參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為由提出放棄中標資格,屬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款“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情形,干擾了正常的政府采購市場秩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構成“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二)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規(guī)定,蘭州新區(qū)財政局給予蘭州橙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采購金額(本項目第一包采購金額325萬元)千分之五計人民幣16250元(大寫壹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決定。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