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智能設備采購結果公布后,B公司根據招標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提出了三點質疑:一是中標供應商不具備產品生產許可,不具備合法生產投標產品的資格;二是根據談判文件要求,中標供應商僅有一款產品通過某檢測中心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三是中標供應商無任何產品有產品檢測證書,不具備中標資格。詳情>>
?在某地“基層黨建信息化平臺建設競爭性談判項目”中,項目采用電子采購系統進行,公告顯示: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為2021年12月19日 00:00 至 2021年12月25日 00:00,響應文件開啟時間為2021年12月29日 14點00分。另外,項目補充要求,如對采購文件存有質疑,需在文件開啟前三日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有權不予回應。詳情>>
?某醫(yī)院醫(yī)療設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在特定資格要求中規(guī)定,投標人或制造商在六個月內累計超過兩次(含兩次)、或者十二個月內累計超過三次(含三次)無效質疑,其投標將被拒絕。詳情>>
?某辦公設備項目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分別有六家供應商參與投標且均通過了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其中,有三家供應商提供了A品牌產品,三家供應商提供了B品牌產品。項目招標結束后,有供應商質疑,提供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投標人按一家投標人計算,六家投標人實際上只有兩家投標人,符合條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應該終止采購、重新招標。那么,綜合評分法中,六家供應商提供2個品牌,中標結果有效嗎?詳情>>
?某系統集成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其中,有一家聯合體供應商的一方為小微企業(yè),另一方為大中型企業(yè),那么,該聯合體屬于小微企業(yè)嗎?能否享受價格優(yōu)惠呢?詳情>>
?正福易找標數據顯示,近半年共有超過500個政府采購項目規(guī)定了供應商無效質疑的情形。比如,某醫(yī)院診療設備采購項目規(guī)定,供應商提交的質疑函應該包括質疑內容、法律法規(guī)依據、相關證據材料和注明事實確切來源的依據、單位名稱、公章、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否則將被視為無效質疑,質疑函將不予受理。詳情>>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質疑和投訴是供應商的救濟機制,評審專家不能提出質疑。詳情>>
?某省醫(yī)院醫(yī)療設備公開招標,投標人A公司為經銷商,屬于微型企業(yè),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為小型企業(yè)。但生產廠家在醫(yī)療設備生產中使用了大型企業(yè)生產的零部件。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還能享受中小企業(yè)優(yōu)惠政策嗎?詳情>>
?某省醫(yī)療機械設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有三家供應商通過了資格審查,成功進入磋商階段,其中A公司第二輪報價高于首次報價,被判為無效報價。該項目也因最終有效報價供應商不足三家而終止采購活動。那么,競爭性磋商項目中,供應商二次報價必須低于首次報價嗎?詳情>>
?某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采購一批衛(wèi)生應急裝備,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發(fā)布采購結果公告,事后投標人A針對采購結果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代理機構在質疑回復中稱其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收到A的質疑函,已過質疑答復期。A對上述質疑答復不滿意,向當地財政部門提起投訴。上述采購代理機構的做法合規(guī)嗎?供應商提出質疑,有時間限制嗎?詳情>>
?在“某地交通規(guī)費征稽局系統維護服務項目”投訴處理案件中,當地財政部門以“投訴人沒有經過合法質疑提起投訴,不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為由,駁回了A的投訴。詳情>>
?某交通安全能力提升設備項目采購結束后,有供應商質疑中標供應商非小微企業(yè),采購代理機構查閱了中標人《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并向中標供應商發(fā)出通知,要求其提供小微企業(yè)證明材料,這種做法違規(guī)嗎?詳情>>
采購某IT設備,在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設置中將屬于某供應商的專利設為評分項,這樣可以嗎?專家認為不可以,構成對擁有特定專利供應商的指向性。屬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