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代理機構要求供應商電話澄清,被責令限期改正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22年05月11日 09:00
財政部公告:代理機構要求供應商電話澄清,被責令限期改正
財政部近日發(fā)布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607-1612號),在第1609號公告中,投訴人投訴代理機構在評標過程中要求投訴人電話澄清,不符合法定書面形式的要求,且澄清的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財政部認定投訴事項部分成立,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未依法進行澄清的問題限期改正。
以下為公告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六百零七號)
行政處罰結果公告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北京勞雷物理探測儀器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半截塔55號17幢南辦公樓0011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一帶一路地震監(jiān)測臺網(wǎng)項目重力臺分系統(tǒng)--超導重力儀(微漂重力儀)”投訴處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北京勞雷物理探測儀器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
三、處罰結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北京勞雷物理探測儀器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10145元的行政處罰。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零八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GC-HGX211222
二、項目名稱:中國健康教育中心科普資源庫安全設備與集成服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網(wǎng)神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外南路26號院1號樓2層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章胡同9號院1號樓一層
當事人:中國健康教育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安華西里一區(qū)12號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國采中心違法取消其中標結果。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駁回投訴。
責令國采中心就未將質疑答復導致中標結果改變的情況依法向財政部報告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零九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0702-21412G17
二、項目名稱:國家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增儲采購項目(第11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九州尚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通州區(qū)永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恒業(yè)北七街6號及6號院24號樓101
被投訴人:中機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西四環(huán)南路101號(園區(qū))
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廣安門南街70號
相關供應商:天津祥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祥安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區(qū)京濱工業(yè)園京濱睿城4號樓604室-42(集中辦公區(qū))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代理機構在評標過程中要求投訴人電話澄清,不符合法定書面形式的要求,且澄清的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歧視待遇。2.樣品測試環(huán)節(jié)的不科學合理、不公平。3.祥安公司中標產品不符合《脈沖氣壓噴霧水槍通用技術條件》強制標準要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投訴事項1部分成立,投訴事項2、3缺乏事實依據(jù)。
鑒于本項目采購過程中出現(xiàn)了影響采購公正的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責令采購人廢標。
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未依法進行澄清、未依法編制招標文件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一十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SDSM2021-3480
二、項目名稱:山東大學齊魯醫(yī)院維保服務項目(一)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山東維森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濟南市歷下區(qū)山大路201號創(chuàng)展中心221室
被投訴人1:山東大學齊魯醫(y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濟南市文化西路107號
被投訴人2:山東三木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qū)二環(huán)南路6636號8層04單元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招標文件相關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一十一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CEITCL-BJ09-2111050-01
二、項目名稱:北京外國語大學西校區(qū)老食堂修繕改造工程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中盛天宇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大興區(qū)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盛坊路1號3幢6層608室
被投訴人1:北京外國語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
被投訴人2:中經(jīng)國際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濱河路1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其投標函附錄中“對招標文件的確認和意見”填寫內容為“無”,評標結果按照廢標處理不合理。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投訴事項成立。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jīng)履行,確認采購活動違法,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責令采購人就未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實行集中采購的問題限期整改。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一十二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CEITCL-BJ09-2111050-01
二、項目名稱:北京外國語大學西校區(qū)老食堂修繕改造工程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嘉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僑香路3076號君子廣場19-20層
被投訴人1:北京外國語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
被投訴人2:中經(jīng)國際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濱河路1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其投標函附錄中“對招標文件的確認和意見”填寫內容為“無”,評標結果按照廢標處理不合理。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投訴事項成立。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jīng)履行,確認采購活動違法,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責令采購人就未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實行集中采購的問題限期整改。
財 政 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