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哪些行為又踩紅線?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2年10月24日 10:05
10家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哪些行為又踩紅線?
從軍隊采購網了解到,日前該網又公布了近期的軍隊采購失信名單,截至10月21日,10月共有14家供應商上了軍隊的“黑名單”,這些企業(yè)均被除以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項目代理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等處罰。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這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具體失信名單如下: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廣西蓮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查實,廣西蓮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在2016年參加某部工程采購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行為,給部隊建設帶來不良影響。
處罰結果: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項目代理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算。
處罰依據: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有關規(guī)定
處罰機關/批準人:陸軍后勤部采購供應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廣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查實,廣西蓮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在2016年參加某部工程采購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行為,給部隊建設帶來不良影響。
處罰結果: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項目代理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算。
處罰依據: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有關規(guī)定
處罰機關/批準人:陸軍后勤部采購供應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內蒙古一機集團宏遠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內蒙古一機集團宏遠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購活動中,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guī)失信行為,給部隊建設帶來不良影響。
處罰結果:內蒙古一機集團宏遠電器股份有限公司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張耀(身份證號:150204196005211816)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項目代理人王麟(身份證號:150204198802241830)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試行)》
處罰機關/批準人:陸軍后勤部采購供應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中鐵十二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施工主體單位為中鐵十二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某工程期間,違反保密協(xié)議約定,存在重大失泄密隱患行為。
處罰結果:根據《關于發(fā)布〈軍隊工程建設項目參建企業(yè)行為負面清單〉的通知》相關規(guī)定,經軍委后勤保障部核準,1年內禁止中鐵十二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0001100715391)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將涉事直接責任人魏華磊(身份證號:412725198605126950)列入軍隊工程建設項目“黑名單”,實施行業(yè)禁入。以上處罰自2022年10月13日起算。
處罰依據:〈軍隊工程建設項目參建企業(yè)行為負面清單〉
處罰機關/批準人:火箭軍后勤部采購供應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
供應商名稱/專家姓名: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經調查核實,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在參加山西總隊太原片區(qū)副食品配送項目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guī)行為。
處罰結果:給予山西金生鑫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喜鑫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昌運欣貿易有限公司、山西迪豐源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山西鑫樂佳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夏園集貿市場有限公司、山西眾創(chuàng)園商貿有限公司、山西恒茂現代農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錦程致遠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源祿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供應商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法定代表人郭秋平、戚勇敢、郭香云、李占明、鄭少偉、魏志剛、張文杰、劉曉琳、李小紅、賈源祿等10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yè)3年內禁止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給予其項目代理人郝婧、戚勇敢、郭香云、李萌萌、鄭少偉、魏浩樂、張茜、李敏、李建鵬、楊如平等10人3年內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軍隊采購活動。處罰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處罰依據:《軍隊物資工程服務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軍后采〔2016〕512號)
處罰機關/批準人:武警部隊后勤部戰(zhàn)勤計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