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區(qū)電梯維保?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60萬元,6個供應商參加投標,中標結果公告公布后,供應商A認為沒有公布參加投標供應商的每項具體明細得分?屬于違規(guī)。那么,中標結果公告應不應該公布其每項具體明細得分?本期【漫聊政采】與大家進行分享。
易博士:小張,怎么了?
小張:易博士,我們參加了某社區(qū)電梯維保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60萬元,今天公布了中標結果,但是很奇怪,怎么不公布每項評分得分呢?
易博士:供應商每項具體明細得分不是公告必須公布的內(nèi)容。
小張:?。???這有什么法律依據(jù)嗎?
易博士:《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guī)范(2020 年版)》(財辦庫〔2020〕50 號)規(guī)定了“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內(nèi)容。可以看到,評審得分明細并不在其中。
小張:易博士,“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應當包括哪些內(nèi)容呢?
易博士:《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九規(guī)定,
中標結果公告內(nèi)容應當包括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人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主要中標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中標公告期限以及評審專家名單。
第六十九還規(guī)定,在公告中標結果的同時,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應當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的,還應當告知未中標人本人的評審得分與排序。
這里的“評審得分”指的是總得分。所以,你們這個電梯維保采購項目中標結果不公布每項具體明細得分,不屬于違規(guī)。
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地方的采購人出于公平公正的目的,主動公開了投標人的評審明細得分,這是一種探索性做法,值得借鑒。但不代表這種做法值得所有人參考和遵守。
小張:明白了,謝謝易博士指點!
易博士:不客氣,歡迎互相學習、交流!
好,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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