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圍標串標,強化評審過程風險管理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4年10月09日 08:44
防范圍標串標,強化評審過程風險管理
政府采購信息網 王夢婷 2024-10-08 12:00:19
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圍標串標行為正變得越來越隱蔽,采購人如何識別和防范圍標串標行為,有效管理評審風險,確保采購過程的公平和透明?
9月19日,在中央國家機關2024年政府集中采購負責人業(yè)務培訓班上,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相關處負責同志介紹了該中心防范圍標串標、強化項目評審過程風險管理的做法,主要從“圍標”“串標”行為特征與法律責任、評審風險管理要點、評審工作舉措三個方面,結合其積累的豐富實戰(zhàn)經驗,進行了分享。
異常低價投標和拒簽合同
是最易出現串通的兩種行為
目前,在政府采購實踐中,最易出現圍標串標的行為有異常低價投標和中標人放棄簽署合同,前者的典型特點是報價極低且技術負偏離極多,后者出現的原因則更為復雜。
低價投標主要有三種情形:低價競標、低價搶標和低價托標。低價競標是以適度的低價和有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方案來競標,產品和服務方案沒有偏離,屬于正常情況。而低價搶標是以明顯的低價和有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方案搶標,產品和服務方案沒有偏離或偏離極少。低價搶標存在的主要原因有可能是評審因素設置不合理,比如有的項目設置了上百個評審因素,一個評審指標只有零點幾分,上百個指標也就十幾分,供應商通過低價完全能夠逆轉技術、服務所扣的分數。
據介紹,低價托標則是供應商以明顯的低價和無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方案投標,低價托標的供應商是“托”,不以中標為目的。比如貨物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價格分30分。甲、乙供應商分別報價500萬元和600萬元,按照低價優(yōu)先法計算,甲得30分,乙得25分。但如果這時丙供應商低價托標,報價100萬元,那么報價得分方面,丙就得30分,甲得6分,乙得5分。甲、乙供應商的分值差由5分縮減到了1分,100萬就只值1分。政府采購活動中,經常出現最后排在前三名的中標候選人之間分差在零點幾分之間,都是由于這個原因。
關于中標供應商拒簽合同的情形,“拒簽合同”既包括中標或成交供應商主觀原因拒絕簽訂合同,也包括因客觀原因無法簽訂合同。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因受脅迫而放棄合同以及因相關政府采購當事人串通而放棄合同是拒簽合同的常見情形之一。
強化評審過程風險管理
還需加強采購需求管理
政府采購活動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有相應的風險點,都需要進行風險管理。項目評審是貫徹落實采購需求、執(zhí)行政府采購工作程序的一項集中組織的階段性工作,因其具有的封閉性、不可逆性等自身特征,加之部分項目復雜程度、關注度和敏感程度均較高等客觀因素,很多風險會在評審階段集中體現。但是應該看到,此類問題在確定采購需求、發(fā)布招標文件時,可能已經處于“萌芽”狀態(tài),最主要的原因是采購需求不明確,評審因素設置不科學。因此,強化項目評審風險管理必須建立在強化采購項目全周期風險管理基礎上,在采購活動開始之前,采購人應當加強需求管理,建立健全重點風險事項審查工作機制。
針對評審過程中易出現的評標委員會未對結果進行復核、評標委員會未依法履職等風險,應該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來解決問題。比如上述的異常低價投標問題,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條,評標委員會必須嚴肅履職,“應當”啟動低價澄清的工作程序,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這條規(guī)定賦予了評標委員會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其中“應當”表達了履行職責的必要性,充分說明評標委員會是判斷及處理低價投標的責任主體。
國采中心三舉措
防范圍標串標
國采中心在防范圍標串標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開標、評標環(huán)節(jié)推出兩大創(chuàng)新舉措:遠程不見面開標和投標文件集中解密,突出降成本、提效率;遠程異地分散評標,突出防范風險、維護公平。國采中心持續(xù)推進與地方集采機構等單位開展遠程異地評標合作,通過簽署合作協(xié)議、建立遠程評標室等方式,以點帶面、輻射周圍,構建了覆蓋全國主要城市和地區(qū)的遠程異地評標網點體系。
二是規(guī)范評審專家的管理與履職評價。延伸評價周期,從嚴從實開展評價;“人防”“技防”“制度防”三位一體,嚴格現場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遠程異地評標,推進專家資源跨地區(qū)共享,解決評審專家 “小圈子”“人情分”等不公平不公正現象。
三是注重改革創(chuàng)新,提升工作效能。不斷提高信息技術水平,探索人工智能技術+政府采購,評審中嚴格查驗 MAC地址,加強對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異常低價等情形的審核,評審后通過分析廢標、質疑投訴等數據,分析研判供應商行為,推動評審工作高質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