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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企業(yè)信用評分將納入招投標考核 季度低于60不得投標 2015-08-27 人民網福州8月25日電(鄭艷艷)福建省住建廳近日對外發(fā)布了《關于將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納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標評分項目(試行)的通知》,通知明確自10月15日起,在福建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有資金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用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通知提出,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開標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標項目,納入招投標評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為投標人在上季度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開標的,則為投標人在上季度前一個季度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 評標前,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通過評價系統查詢并記錄投標人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評標時,評標委員會應對查詢記錄結果進行復核并簽字確認。 通知還規(guī)定,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設置為60分。投標人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此外,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的,招標項目的評標總分為100分,由投標報價得分、技術文件得分、信用評標分和其他因素得分等四部分構成。其中,信用評標分的滿分為10分,各投標人按照其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乘以10%計取信用評標分。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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