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額印刷服務定點采購 46家供應商入圍
浙江小額印刷服務定點采購 46家供應商入圍。
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印發(fā)了《關于對2016-2017年度省級小額印刷服務實行定點采購的通知》,經省政府采購中心公開招標,目前已確定一類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24家、二類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36家(其中16家同時入圍一類定點供應商)、三類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2家,共46家供應商入圍。
據了解 ,本輪定點有效期為2016年1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杭省級各采購單位凡年度采購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不含本數)以下的印刷服務項目,應當在確定的定點供應商中進行采購。定點印刷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類:一是雜志(帶彩插)、書籍(含文件匯編、年鑒等)類;二是信封、信箋類;三是零星印刷(數碼快捷印刷)。三類定點印刷服務入圍供應商均可承接國家沒有強制規(guī)定資質要求的其他印刷業(yè)務。
《通知》明確,網上公布的價格及收費比例為該定點供應商在相應印刷服務要求下的最高限價,采購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和采購預算,進一步與定點供應商在網上公布的投標報價基礎上進行直接議價或二次競價。其中,采購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印刷服務項目,采購單位可隨機或擇優(yōu)選擇三家以上定點供應商參與競價;2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購單位除采用競價模式外,也可直接擇優(yōu)確定一家定點供應商進行議價。
在資金支付方面,《通知》提出,采購單位應按照確認書批復的支付方式和合同約定,及時向定點供應商支付印刷服務費,憑通過備案的合同、送印單、結算單等相關證明,向省級國庫集中支付執(zhí)行機構或單位財務部門申請支付資金。
根據《通知》,各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必須按投標承諾和談判約定的優(yōu)惠、服務承諾等為采購單位提供優(yōu)質的印刷服務,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及時、準確上報業(yè)務統(tǒng)計報表,不得擅自降低優(yōu)惠水平,或故意隱瞞和不兌現相關服務承諾。否則,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將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取消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資格等行政處罰,并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
同時,為加強對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的管理,提高其服務水平,浙江省財政廳還將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對定點印刷服務 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并根據考核、監(jiān)督檢查結果及采購單位滿意度調查等情況,對其定點資格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考核不合格的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給予三個月的的整改期,整改合格的續(xù)簽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定點資格。
此外,針對違法違規(guī)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將按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對依法誠信經營、社會評價較好的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則將酌情予以誠信加分,并在下一期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的資格采購過程中給予適當加分或優(yōu)先考慮。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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