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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縣人民法院關于洛陽市洛龍新區(qū)牡丹大道以北開陽花園3幢2-101房產(chǎn)(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嵩縣人民法院將于2022年5月3日10時至2022年5月4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嵩縣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網(wǎng)絡平臺上,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洛陽市洛龍新區(qū)牡丹大道以北開陽花園3幢2-101房產(chǎn)
二、評估價:1606687元,起拍價:1028279.68元,保證金:200000元,加價幅度:5000元。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河南省嵩縣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嵩縣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公告開始到開拍前止接受咨詢(雙休日除外),有意者請與嵩縣法院聯(lián)系統(tǒng)一安排看樣。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jié)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七、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款項后,憑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及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xù)。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買賣雙方所需承擔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營業(y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手續(xù)費、印花稅、權證費、水利基金費、出讓金,以及房產(chǎn)及土地交易中規(guī)定繳納的各種費用),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相應主體承擔??赡艽嬖诘奈飿I(yè)費、水、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具體費用由競買人到相關部門自行詢問,與拍賣人無關。
八、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zhì)押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洛陽市洛龍新區(qū)牡丹大道以北開陽花園3幢2-101房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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