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關于長春市綠園區(qū)西安大路120號新馨家園1號樓A區(qū)2單元1608號房產(第一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林州市人民法院
關于拍賣長春市綠園區(qū)西安大路120號新馨家園1號樓A區(qū)2單元1608號房產的
公 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將于2022年7月16日10時至2022年7月17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長春市綠園區(qū)西安大路120號新馨家園1號樓A區(qū)2單元1608號房產、丘地號:4-98-35-49(1608)
起拍價:903224元,保證金:90000元,增價幅度:2000元。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節(jié)假日休息)接受咨詢,此標的暫不安排統(tǒng)一預展。
看樣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收費行為請如實舉報。特別提示:帶看人一切答復內容不代表法院立場,僅供競買人參考。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四、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本標的物無房產證,有土地證號,土地性質為出讓。買受人自行到當地職能部門了解過戶條件,如由此引起無法辦理登記,過戶風險有買受人自行承擔。
限購說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應當承諾具備購房資格及自愿承擔法律后果。意向競買人請自行到相關部門詳細咨詢限購、過戶等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受限購政策影響,拍賣成交后,因買受人無購房資格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六、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因辦理拍賣標的交易過戶涉及應繳納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增值稅、營業(y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手續(xù)費、印花稅、權證費、水利基金費以及房產交易中規(guī)定繳納的各種費用)及基于拍賣標的上相關的原欠繳稅款,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由被執(zhí)行人(原產權人)和買受人各自承擔。應由被執(zhí)行人(原產權人)負責繳納的部分,本案不予負責,買受人為完成過戶自行墊付的款項可另行主張。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職能單位自行查詢。標的物如有違章記錄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處理,罰款等一切拖欠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及其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七、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2年7月12日前與本院聯(lián)系。
長春市綠園區(qū)西安大路120號新馨家園1號樓A區(qū)2單元1608號房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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