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不再收費 2016-08-08
本報訊(謝宗博 吳雅文 記者 林瀟) 記者昨日從省財政廳了解到,自8月6日起政府采購電子化公開招標文件發(fā)售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電子化政府采購是指使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采購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方式的政府采購活動。電子化政府采購范圍包括貨物、服務和工程。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對政府采購電子化公開招標文件發(fā)售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在政府采購公告發(fā)布后對供應商開放招標文件免費在線瀏覽功能。 據悉,《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23條規(guī)定:“招標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招標文件印制成本費用的原則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招標采購金額作為確定招標文件售價依據”。江西省委、省政府《關于降低企業(yè)成本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的若干意見》第63條也提出:“開放招標文件免費在線瀏覽功能”。
來源:南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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