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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采購招標中心推行“八親四清” 2016-09-19
深圳商報訊 (記者 鄭愷)近日,南山區(qū)政府采購及招標中心,推出八“親”四“清”,優(yōu)化政務服務。就此,不少供應商代表稱贊, 此舉不僅陽光采購而且溫暖招標。
“八親”包括,“親聽、親切、親和、親心、親情、親促、親力、親民”。
親切接待答疑。對供應商在窗口辦理合同備案、小型工程、資格審查等業(yè)務,熱情接待,耐心回答疑問,做到一次性告知。
親和聽取意見。在招標文件公告期間,對供應商所提出的問題認真梳理,及時告知采購單位按時回答,對供應商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回應,必要時召開座談會,虛心聽取供應商意見。
親心解釋政策。在開標期間,需要供應商提供樣品、資料的,要依法核對,耐心解釋。在中標后資格審查時發(fā)現提供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材料,按規(guī)定取消中標資格的,要耐心向供應商解釋政府采購政策,避免激化矛盾。
親情維護權益。供應商對招標結果有質疑的,要依法受理,耐心解釋政府采購政策法規(guī),必要時召開座談會,搭建采購單位、評標專家和供應商之間的溝通平臺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親促溝通平臺。在標后處理供應商履約糾紛時,要耐心聽取供應商所反映的問題,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必要時召開座談會,搭建采購單位和供應商之間的溝通平臺。
親力幫助供應商。每年定期舉辦招標業(yè)務培訓,有針對性地將招標過程中的應該注意問題向供應商講解,幫助供應商提高投標文件制作水平和質量。
親民陽光公開。依法在南山政府采購網進行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實現政府采購公告、變更公告、采購結果公告等,維護供應商的投標知情權。
“四清”則指“清白、清廉、清風、清朗”。
清白溝通,不做承諾。工作中不得私自和供應商見面。如果供應商有問題不能通過電話解釋而提出要和采購工作人員當面溝通的需求時,須向分管領導匯報,如實匯報供應商的名稱、單位及需要了解的事項后,要告知供應商必須到采購中心辦公地點來溝通。
清廉處事,不收好處。工作中不得接受供應商的任何好處。如果供應商私下送禮金、財物等,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分管紀檢工作的領導匯報,做好登記,及時退回。不能退回的,要及時向南山區(qū)紀委匯報,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設立投訴監(jiān)督電話86673852,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清風兩袖,不受吃請。外出檢查工作時,必須有中心兩名在編干部參加,不得接受供應商的請吃,不得借檢查工作之機向供應商提出任何要求。
清朗環(huán)節(jié),層層上報。在招標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如有供應商出現違紀問題,要及時說明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向分管領導匯報,重大問題還要及時向中心主要領導匯報,不得隱瞞不報。書面材料經中心領導、中心法律顧問審核后,報南山區(qū)財政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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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新聞網-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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