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關于中山市南區(qū)渡興東路88號新翠花園1-3幢、5幢地下車庫143號小車位(變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變賣公告
本院在執(zhí)行以中山市渡頭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為被執(zhí)行人的案件中,將于2024年3月28日10時至2024年5月2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本院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開拍賣其名下財產,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變賣財產: 被執(zhí)行人中山市渡頭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南區(qū)渡興東路88號新翠花園1-3幢、5幢地下車庫143號小車位【不動產權證號:粵(2020)中山市不動產權第0199907號】。 起拍價:46080元,變賣預繳款:46080元(已包含變賣保證金:9000元),增價幅度:900元及其倍數(shù)。 二、競買人條件: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必須在競價程序開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隨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經法院確認后可參與競買。 變賣財產交易及過戶可能會受到變賣財產所在地有關房地產限購政策的影響,競買人須自行向變賣財產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查詢確認自己的購房資格,因資格限制產生過戶不能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如競買人不符合現(xiàn)行購房規(guī)定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如競買無效或無法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等相關法律責任。港澳臺同胞及外籍人士須符合相關房地產購買政策規(guī)定。競買人辦理競買手續(xù)時必須承諾符合現(xiàn)行國家及變賣標的所在地的有關房地產調控政策及限購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如買受人不符合持續(xù)具備購房資格條件,買受人請求出具變賣成交裁定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如因競買人虛構購房資格導致變賣行為無效的,競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山市南區(qū)渡興東路88號新翠花園1-3幢、5幢地下車庫143號小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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