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2020-2022年度通用發(fā)票及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印制服務公開招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湖南新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707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NXXZG2020-1231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2020-2022年度通用發(fā)票及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印制服務公開招標項目
預算金額:8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8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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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號 |
標的名稱(即包名) |
數量 |
簡要服務要求 |
最高限價
(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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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通用發(fā)票印制服務 |
以采購人實際下達的印制計劃數量為準 |
30種通用發(fā)票印制、配送及售后等服務。 |
以招標文件中公布的單價作為最高限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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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印制服務 |
折疊式二聯(lián)發(fā)票、折疊式五聯(lián)發(fā)票、卷式發(fā)票(76mm*177.8mm)等3種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印制、配送及售后等服務,并對其印制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提供終身免費發(fā)票鑒別服務。 |
800.00
(2020年度) |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項目( 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包一”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包二”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①具有新聞出版機關核發(fā)的有效《印刷經營許可證》,且投標的內容應在其印刷經營許可證范圍內;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發(fā)票,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外,應當在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內印制”的規(guī)定,參與本次招標的投標人應當承諾在湖南省范圍內印制發(fā)票,在投標時應當針對此條出具書面承諾書原件。(2)“包二”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形式的,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①聯(lián)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個,聯(lián)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供應商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②聯(lián)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③聯(lián)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lián)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④大中型企業(yè)、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yè)組成聯(lián)合體共同參加投標,共同投標協(xié)議中應寫明小型、微型企業(yè)的協(xié)議合同金額占到共同投標協(xié)議投標總金額的比例。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0年07月24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湖南新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707室)
方式: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個人身份證等原件購買招標文件;“包二”投標人如為聯(lián)合體,由聯(lián)合體成員的共同授權代表持聯(lián)合體各方的共同授權委托書(附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個人身份證等原件購買招標文件。
售價:¥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0年08月31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湖南新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 本項目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按照<財政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的規(guī)定,落實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2)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guī)定,落實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3)按照《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guī)定,落實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政策。
2. 分包及投標規(guī)定:
(1)包一“通用發(fā)票印制服務”所分子包及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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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序)號 |
服務地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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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 |
長沙芙蓉區(qū)、益陽市 |
①本包按地域分為12個子包,子包的順序號不代表發(fā)票印制量的多少,每個子包的服務內容原則上包括地域內所有通用發(fā)票的印制服務。
②隨著稅務電子票據改革深入推進,發(fā)票印制數量根據納稅人需求每年可能會有調整,投標人應充分評估印制數量變化可能產生的風險,每年的具體印制數量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實際下達的印制計劃數量為準,按照合同單價按實進行結算,本次采購旨在確定中標單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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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2 |
長沙開福區(qū)、懷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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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3 |
長沙岳麓區(qū)、永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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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4 |
長沙雨花區(qū)、衡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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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5 |
長沙天心區(qū)、邵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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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6 |
長沙望城區(qū)、岳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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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7 |
長沙縣、常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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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8 |
寧鄉(xiāng)市、郴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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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9 |
瀏陽市、婁底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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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0 |
長沙高新區(qū)、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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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1 |
株洲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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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2 |
湘潭市 |
(2)包二“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印制服務”所分子包及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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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序)號 |
服務地域 |
2020年預估數量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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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折疊式)二聯(lián)印量(萬份) |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折疊式)五聯(lián)印量(萬份) |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印量(卷式)(萬份) |
最高限價(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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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1 |
長沙(芙蓉區(qū),雨花區(qū),長沙縣,瀏陽市)、株洲、湘潭、衡陽、岳陽、郴州、婁底 |
2350 |
150 |
6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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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2 |
長沙(望城區(qū),岳麓區(qū),開福區(qū),天心區(qū),寧鄉(xiāng)市)、邵陽、常德、益陽、永州、懷化、湘西、張家界 |
2350 |
150 |
6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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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本包按地域分為2個子包,上述數量為采購參考數量,投標人應充分評估印制數量變化可能產生的風險。每年的實際采購數量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的印制計劃數量確定,按照合同單價按實進行結算,本次采購旨在確定中標單價。 |
(3)投標人應當分包分別編制投標文件、獨立投標;對同一個包,投多個子包的,可以編制一套投標文件;本項目子包為不可拆的最基本的單位,投標人可根據自身的生產能力、地域等情況任選一個或多個子包進行投標(其中“包一”所有子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同一個包,原則上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子包。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地址:長沙市環(huán)保西路6號
聯(lián)系方式:0731-84111767、8557102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湖南新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707室
聯(lián)系方式:0731-8445226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杜女士、姚先生
電 話: 0731-84111767、855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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