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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海自然資告字〔2021〕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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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海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三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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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地塊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公頃) |
nbsp;土地用途 |
產(chǎn)業(yè)定位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
開工后半年內(nèi)投資額(萬元) |
年均稅收
(萬元/公頃) |
供地年限
(年)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1 |
海自然字21117號 |
市區(qū)菊莊路南側、白公堰港西側 |
1.1608 |
商業(yè)用地 |
文化體育 |
1.5-1.7 |
≤50% |
≥20% |
15000 |
5500 |
竣工運營后3年300 |
40 |
390 |
1950 |
2 |
海自然字21118號 |
市區(qū)菊莊路北側、白公堰港西側 |
1.3727 |
商業(yè)、商務金融用地 |
/ |
1.6-1.8 |
≤30% |
≥20% |
15000 |
7200 |
竣工運營后3年300 |
40 |
690 |
3450 |
3 |
海自然字21116號 |
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由拳路北側、朝起云山南側 |
5.7194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房地產(chǎn)開發(fā) |
1.1-1.5 |
≤25% |
≥30% |
/ |
/ |
/ |
70 |
13200 |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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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塊掛牌出讓競買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對缺乏誠信,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jīng)有關部門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三、競得人確定方式: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方式: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http://land.zjgtjy.cn/GTJY_ZJ/)進行。
五、本次掛牌公告時間: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1日;
報名時間: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3日(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16:00);
掛牌時間:掛牌起始時間為2021年9月2日10:00,掛牌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10:00;
以上時間均以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tǒng)為準。
六、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掛牌出讓須知》?!稈炫瞥鲎岉氈芳暗貕K相關資料,可以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瀏覽或下載。
七、現(xiàn)場咨詢聯(lián)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寧市文苑南路138號交通大樓3號樓
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人:0573-87657728 nbsp; 朱女士
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地址:海寧市梅園路203號
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人:0573-87231919 nbsp; 0573-87235151 曹先生黃女士
海寧市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地址:海寧市文苑南路5號502室
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人:0573-87292908 nbsp; 馮先生
浙江錢塘江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寧市海昌街道隆興路118號
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人:0573-87262727 nbsp; 徐先生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 nbsp; 14:30-17:30
八、申請人須按照掛牌須知要求辦理數(shù)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加網(wǎng)上掛牌出讓活動。
九、其他事項:
1、海自然字21117號、海自然字21118號地塊設置投資強度、開工后半年內(nèi)投資額、年均稅收等建設條件(具體詳見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表格)。成交后受讓方除與出讓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外,須與屬地政府或平臺簽訂《項目投資管理合同》,并及時報出讓人、海寧市發(fā)改局備案。
2、海自然字21117號地塊:①項目建成后100%自持;②項目中不小于15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須用于文化體育產(chǎn)業(yè);③項目投入運營后3年內(nèi),須新引入1家以上文化體育類公司,并納統(tǒng)入規(guī)。
3、海自然字21118號地塊:①項目建成后100%自持;②土地競得人需配合水利部門做好地塊北側白公堰港城市防洪工程建設。
4、海自然字21116號地塊:當溢價率達到30%時鎖定限價,轉入競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積,競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積最高者為競得人。競買人競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積每次增加幅度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倍數(shù)。競拍配建房屋按照7:3比例無償移交給屬地國資公司和市實業(yè)投資集團,戶型、車位配比、不動產(chǎn)發(fā)票開具及產(chǎn)權轉移登記等事項詳見《海寧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由拳路北側朝起云山南側地塊競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積協(xié)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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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nbsp;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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