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浦自然資規(guī)告字〔2021〕33號
nbsp;
經浦江縣人民政府批準,浦江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掛牌出讓金獅湖東北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地塊名稱 |
土地位置 |
地塊面積(㎡)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綠地率 |
金獅湖東北側地塊 |
東山路以南、金獅湖以東、班班大道以西 |
總用地面積29048㎡(其中A區(qū)19265㎡、B區(qū)9270㎡,C區(qū)513㎡) |
1.0~2.4239 |
≤25% |
nbsp;
A區(qū)≤80米,
B區(qū)≤54米 |
≥35%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起始單價(元/㎡) |
出讓方式 |
A區(qū)、B區(qū)為二類住宅用地(R21) |
70 |
10000 |
17000(最高限價 nbsp;22000 ) |
掛牌 |
備注 |
1.需無償配置不少于220個社會公共停車位(可包含依法結建人防工程內平時使用作為停車位的停車位),并設置獨立出入口,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縣建設集團;
2.A區(qū)、B區(qū)指標獨立核算,整個地塊總體平衡;
3. nbsp;C區(qū)敞開道路應當由土地競得人按照城市道路相關規(guī)范建設,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驗收標準,質保期滿后無償移交市政主管部門。
4.地下建筑退讓線同地上低多層建筑退讓線(敞開市政道路地下可以設置連接A、B區(qū)的地下通道,但不能影響市政管道的布設,受讓人并應無償允許供電線路等設施從C區(qū)穿過)。 |
nbsp; nbsp; 二、本地塊出讓方式為限地價競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當競價達到上限價格22000元/ m2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拍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起始建筑面積60平方米,每次投報面積增幅為60平方米的整倍數,最高投報面積為30000平方米。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投報面積達到最高投報面積時,以首個競報最高投報面積的競買人確定為競得入選人。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套型總建筑面積≥60 m2,從地塊A區(qū)西北側第一幢開始取(若需多幢,由A區(qū)西北側向東北側選取),從中間層開始,按先上后下,先東后西的原則,分別向上下留?。煌\囄粦鄬性诘叵乱粚影疵刻着浣ǚ恳粋€留取。剩余戶型建筑面積不足一套的按一套取整計算。配建用房(政策性住房)及停車位建成后均須無償移交給浦江縣金獅湖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三、要求:(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但被列入浦江縣土地、礦業(yè)權出讓黑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2)浦江縣外申請人競得土地后必須在本縣注冊設立一家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公司獨立從事受讓地塊的開發(fā)建設,在申請書中應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如競買人競得土地后需設立不是由競買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事先須提出申請,且競得人在新注冊的企業(yè)中的投資比例必須在51%(含)以上;如設立由競買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請;(3)競得者必須按照建設用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進行開發(fā)建設。
四、請有意競買的人(單位)在報名競買前,可以向浦江縣自然資源交易和儲備中心詳細了解地塊現狀等情況,浦江縣自然資源交易和儲備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79-84110900;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未設底價,增價幅度為 nbsp;100元/㎡ 或 100元/㎡的整數倍,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確定競得人的具體要求以地塊出讓須知為準)。
六、出讓時間安排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1.公告時間: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9月11日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3日(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3日10時)
3.本次掛牌時間為:掛牌起始時間為2021年9月11日10時,掛牌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10時。
以上時間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時間為準。
七、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辦理或持有有效的數字證書(CA認證),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參與地塊競買。
辦理數字證書請參閱“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使用幫助/常見問題”,服務電話:400-0878-198;受理單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西斗門路3號天堂軟件園E幢9層;申請辦理數字證書網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申請人應到現場踏勘掛牌出讓地塊的情況及周邊基礎設施情況,出讓人按出讓地塊的現狀情況交地,一旦合同簽訂,出讓金繳清即為交付土地完畢,地上、地下管線的遷移、地塊范圍內圍墻構筑等都不作為交地的前置條件。競得人競得宗地后,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最新規(guī)定辦理環(huán)評、水土保持等相關的用地建設審批手續(xù),所需一切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2. 人防要求:應將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的依法結建人防工程及其獨享的口部建筑,無償移交給縣政府確定的國資企業(yè),并進行產權登記。(詳見供下載文件中的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人防條件書)
3.土地出讓價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30日內應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繳款截止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4.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掛牌交易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即先競買,后審查資格。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tǒng)閱讀《公開出讓文件》、《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對上述內容作充分了解,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申請,即視為接受。
5.競得入選人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未通過審核或未按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按時辦理受讓人資格確認手續(xù)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出讓人有權對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另行出讓。競得入選人通過資格審核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在《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內,持《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有關資料原件到浦江縣自然資源交易和儲備中心核對無誤后,簽訂書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競得入選人未按時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委托他人代簽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授權委托公證書。
6.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成交后按掛牌成交價的20%比例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讓價款。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我局在掛牌活動結束后 5 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7.本次掛牌過程全程網上運行,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書面競買報價。
8. nbsp;競得人在建設時,應嚴格遵守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的規(guī)定。該地塊內如涉及電線、電纜、自來水、雨污水等設施遷移的,遷移的政策處理工作由出讓人負責,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9.本次出讓地塊僅出讓土地使用權,如涉及開采地下礦產資源的,應當另行辦理礦產資源出讓手續(xù)。
10.特別說明:土地競買保證金不得代為繳納;
11.動工及竣工時間:交地完畢后六個月內開工、開工后兩年內竣工。并申請竣工驗收。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請,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本次出讓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樁(或砌好圍墻),出讓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申請人對擬出讓地塊可以自行進行現場踏勘。
九、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電話:0579-84110900、0579-84114280
聯(lián)系人:胡先生、楊女士
2.聯(lián)系地址:浦江縣環(huán)城南路221號自然資源交易和儲備中心
3.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www.zjgtjy.cn/land.zjgtjy.cn)進行。競買人須使用IE7.0、8.0、9.0及10(推薦使用IE8.0)瀏覽器登錄交易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交易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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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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