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溫政務中心土告字〔2021〕87號
經溫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龍灣區(qū)政府)批準,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溫州市永強北片區(qū)龍灣中心區(qū)單元F-01a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與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共同組織實施本次掛牌出讓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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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溫州市永強北片區(qū)龍灣中心區(qū)單元F-01a地塊 |
宗地面積: |
87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溫州市龍灣區(qū)永中街道東林村、寺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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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1.5且≤3.5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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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69米 |
土地用途: |
商務金融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旅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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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8340萬元 |
加價幅度: |
人民幣50萬元或其整數倍 |
保證金: |
166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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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21年9月22日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1年10月11日9時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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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起始價和競得價不包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其它需繳納的零星配套費;經核定單列建筑面積指標的結建地下空間的地價款和非兼容地下機動車位建筑面積的地價款另行收取。2、具體出讓范圍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XY21-214號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為準。3、具體地塊規(guī)劃指標以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出具的規(guī)劃條件([2021]規(guī)劃條件03020號)為準。 |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具體情況以《掛牌出讓須知》為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但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請人只可單獨申請,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
3、競買人如為龍灣區(qū)(不含溫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溫州生態(tài)園區(qū))外注冊的企業(yè)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組織,競得后10個工作日內須在龍灣區(qū)(不含溫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溫州生態(tài)園區(qū))新設立由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全資公司或子公司,并以新設立的獨立法人全資公司或子公司憑已簽訂的《溫州市永強北片區(qū)龍灣中心區(qū)單元F-01a地塊開發(fā)建設監(jiān)管協(xié)議》與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入選人。競得入選人通過資格審核后,即為本地塊的競得人,簽訂《溫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須知,可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瀏覽或下載。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land.zjgtjy.cn/GTJY_ZJ/)進行。申請人須按照掛牌須知要求提前辦妥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六、本次掛牌報名時間:2021年9月22日9時00分至2021年10月9日17時00分。
七、本次掛牌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1年10月9日17時00分。
八、聯(lián)系方式
現(xiàn)場咨詢: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會展路1268號 溫州市民中心 A座4樓)
聯(lián)系電話:
土地交易處: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0577-88926365 nbsp; nbsp;金女士
地塊聯(lián)系人: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0577-55876860 nbsp;劉先生
nbsp;
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