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則從其規(guī)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22年連續(xù)3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新成立的企業(yè)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報告復印件;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1.提供2022年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2.提供2022年任意1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文件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shù)額罰款按照發(fā)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設施設備采購)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稅收違法黑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jiān)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報價) 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
時間: 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tǒng)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tǒng)使用的問題,可通過400-1832-999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 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 號)、《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20〕9 號)等、《關于印發(fā)〈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