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公告
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4月15日10時至2024年4月16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戶名: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法院,網址://sf.taobao.com),現公告如下:
一、聯系方式:正常工作時間接受咨詢
1、咨詢電話:遼寧樂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6604000069
2、看樣電話:13236601234
二、拍賣標的: 沈陽市大東區(qū)津橋路7-3號1-14-4 (建筑面積81.89平方米)房產,規(guī)劃用途:住宅,登記日期: 2016年6月8日,不動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N060869212號,新檔案號:6-2-0924189。該房產的土地性質為出讓,其他土地相關信息由買受人自行了解。
特別提示:
1、沈陽市大東區(qū)津橋路7-3號,該房產所在區(qū)域為“天潤廣場”所在層數為14層,總層數為30層,二室一廳一衛(wèi),南朝向。標的物具體信息詳見評估報告書,具體情況以競買人實際看樣為準,未看樣的視為對本標的物現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2、物業(yè)費、水電費、采暖費等欠費情況不詳,請競買人自行了解,所產生的糾紛法院不予處理,法院僅負責標的房產的實物交付,物業(yè)公司入住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
3、該房產戶籍信息不詳,請競買人自行了解,拍賣法院不負責戶籍遷入及遷出手續(xù), 如對戶口有特殊需求,請買受人自行了解或處理;
4、標的物以現狀進行拍賣,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房地產的實際面積以過戶時登記機關確定為準。本院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拍賣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標的物具體信息詳見評估報告,具體情況以競買人實際看樣為準,未看樣的視為對本標的物現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5、標的物是否存在涉軍產等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情形(能否辦理過戶手續(xù))及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時間請競買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因標的物現狀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遲辦理過戶手續(xù)及辦理二次過戶造成的費用增加的后果自負,拍賣人不做任何承諾,不承擔過戶涉及的一切費用。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買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
6、由于土地性質原因,部分標的物過戶時可能需補繳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該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土地性質及是否需要補繳費用、具體補繳流程及金額請競買人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調查確認;
7、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拍賣標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8、因本次拍賣成交產生的稅費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稅費按相關法律承擔,稅費具體標準請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9、法院解除查封手續(xù)需要一定時間,拍賣標的物相關權證原件無法取得或存在擔保物權的,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要辦理登記注銷手續(xù)或注銷他項權證,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時間會延長;
10、競買人在競買前應清楚知曉相關房產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國辦發(fā)〔2011〕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及本市有關住房限購政策的規(guī)定以及房產過戶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并確認其具備本次拍賣競買人資格;如因不符合限購政策規(guī)定等導致所競拍到的房產不能辦理房屋登記過戶手續(xù)的,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及法律責任。競買人競買成功的,應當在本院送達成交裁定前向本院提交其自申請參加競拍到成交裁定出具時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材料,因材料不準確不齊全或競買人虛構購房資格,以及競買人不具備購房資格仍違規(guī)參拍進而導致拍賣行為無效等相應后果的,競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標的物拍賣過程中或成交后,如有案外人或被執(zhí)行人提出執(zhí)行異議的,可能導致拍賣中止或者標的物暫時不能交付買受人,請競買人考慮上述風險后謹慎參拍。
評估單價:8860元/平方米,總價:725545元。起拍價:580436元,保證金:116000元,增價幅度:2000元。
三、咨詢的時間與方式: 本次拍賣由遼寧樂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咨詢,咨詢電話:16604000069(正常工作時間接受咨詢)。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不到保留價不成交,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六、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外觀、內在全部情況;存在的抵押、租賃、拖欠稅、費等債務負擔;存在的違法處罰、保險、年檢等;現存的及潛在的實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過戶過程中相關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等,競買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擔擔保責任,本院不負責處理以上事項。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競買人競買成功后,財產如存在占用情況,本院將在一定期限內進行騰空,具體時限不能確定。財產交接后,發(fā)生占用問題,自行解決。在過戶過程中因相關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過戶完畢時間存在不確定性,還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關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而不能過戶、不能取得所有權證書等產權證明風險,本院不承擔擔保責任,本院不負責處理以上事項。相關權利證明只能登記為競買人。標的面積最終以國土房管部門確權為準,若有出入,拍賣成交價款不予調整。
七、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本院僅負責向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相關法律文書。轉讓登記所涉及的買、賣雙方一切稅、費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原產權證書作廢公告費由買受人承擔;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采暖等欠費,均由買受人自行處理。
八、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與本院聯系。
九、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可參加競拍,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競價程序開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法院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案件當事人等免交保證金人員需在競價程序開始3個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競買的責任自負。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十、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tǒng)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競買人應當在參加拍賣前以實名交納保證金,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申請執(zhí)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交保證金;但債權數額小于保證金數額的按差額部分交納。
十一、拍賣成交余款請在2024年4月26日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開戶單位: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法院,開戶行:盛京銀行濱河支行;賬號:0334210102000370000568790)逾期未繳納的,按悔拍處理,保證金一律不退(法院認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本次拍賣流拍后,申請執(zhí)行人或者其他執(zhí)行債權人同意以本次拍賣規(guī)定的保留價予以抵債的,應于本次拍賣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院申請抵債,并于次日將價款全額繳至本院,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十三、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網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網查詢,網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將下列拍賣輔助工作委托社會機構或者組織承擔:
(一)制作拍賣財產的文字說明及視頻或者照片等資料;
(二)展示拍賣財產,接受咨詢,引領查看,封存樣品等;
(三)拍賣財產的鑒定、檢驗、評估、審計、倉儲、保管、運輸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賣輔助工作。社會機構或者組織承擔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由被執(zhí)行人承擔。本次拍賣輔助機構:遼寧樂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須知。
本規(guī)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監(jiān)督電話:024-84119653
淘寶技術咨詢:400-822-2870
沈陽市沈河區(qū)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