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兵山市人民法院關于市府路北側移動公司綜合樓3-4號(移動公司3-4層)(第一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調兵山市人民法院將于2021年12月30日10時至2021年12月31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網(wǎng)絡司法拍賣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市府路北側移動公司綜合樓3-4號(移動公司3-4層)(鐵法房權證鐵:調字第A-01083號)。
起拍價2,534,784.00元,保證金250,000,00:元,增價幅度12,000,00:元。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京東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 行,但必須在競價程序開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隨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經(jīng)法院確認后可參與競買。 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 標的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jīng)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jīng)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如委托手 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5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接受咨詢,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未達保留價不成交。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到相關部門詳細咨詢限購、過戶等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未咨詢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現(xiàn)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七、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后,憑法院出具的執(zhí)行裁定書、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及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手續(xù)。標的物交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所有涉及的稅費及辦理權證所需費用按法律規(guī)定辦理,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八、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1年12月30日前與本院聯(lián)系。
市府路北側移動公司綜合樓3-4號(移動公司3-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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