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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關于北京市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春澤北院2號樓4-401(第一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拍賣公告
競買人務必詳細、認真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公告”、“競買須知”及“標的物調查信息表”,否則產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負。
特別提醒:本標的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協(xié)助拍賣,競買人如需咨詢,請直接與法院聯系。網絡司法拍賣活動不收取拍賣費用,請競買人對中介機構以法院名義進行的收費行為提高警惕。
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5月24日10時至2024年5月25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淘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公開進行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北京市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春澤北院2號樓4-401(標的物詳情見北京市房屋登記表照片,標的物信息以此為準,戶型及朝向以房屋實際現狀為準)。
瑕疵情況:房產性質不詳。購房資質、限購政策需咨詢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物業(yè)、供暖、水電等欠費情況不詳。稅費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負擔。 起拍價:251萬元,保證金:20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
二、特別提示: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或者條件。
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不得參與競拍。競買人務必在競買前向當地房管部門詳細咨詢房產及土地限購、過戶(包括經濟適用房、兩限房、保障型住房、商辦類等房產)的相關政策,拍賣成交后需攜帶自本人申請參與競拍到成交裁定書出具時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材料辦理相關手續(xù)。違反上述規(guī)定參與競拍導致無法辦理交接的,按悔拍處理。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代理須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委托代理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經法院確認后參與競買,否則將視為代理人個人行為。
競買成功后,買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標的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
北京市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春澤北院2號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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